| 名称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77 |
| 高职排名 | 73 | 30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2 | 6522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5 | 2307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0 | 154799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5 | 178583 | 266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弹性学制试点院校。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方针,确立了“立德为先、强能为本、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出以“铸诚精艺”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学院遵循市场规律和高职教育规律,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一主多元办学模式,探索了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五同人才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融为一体。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就业工作跨入全国高等院校就业工作50强。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
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
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60多年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浙江省文明单位,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唯一一所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职艺术院校,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表演艺术专业目录和配套专业简介、教学标准拟制工作的总领衔单位。学校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校”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20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