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大理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56 | 308 |
| 校友会(综合) | 452 | 316 |
| 武书连 | 513 | 5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67 | 78845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0 | 8633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55 | 92468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5 | 104126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31586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1 | 61735 | 435 | |
| 2021 | 医学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1 | 15647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6 | 17419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一批 | 547 | 25143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4 | 47360 | 435 | |
| 2021 | 医学类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7 | 51612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0 | 62402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6 | 18545 | 50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9 | 17406 | 500 | |
| 2021 | 医学类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2 | 20161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9 | 21330 | 500 |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办学理念,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努力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资助类
(1)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55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60元。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为8000元。
(3)勤工助学:800余个岗位。
(4)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其学费和住宿费。
(5)临时困难补助:在校期间,因学生本人重病、家遭灾害或其他突发情况,学校给予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次,每学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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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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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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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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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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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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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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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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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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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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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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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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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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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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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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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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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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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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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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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 (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浙江省: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面向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专业)招生,其他专业面向普通类(含普通类提前)招生。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科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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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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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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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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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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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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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因专业培养需要,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慎重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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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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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
(三)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如下:
1.根据考生高考总分(投档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
2.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则按高考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四)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招生批次,录取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者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五)实行院校传统志愿的招生批次按照相关规定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综合分成绩)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考生位次按该类别所有考生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术科)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普通类的规则对文化成绩进行排位。
(七)部分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1.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
3.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八)被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前三学年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习,第四学年须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完成。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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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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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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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325元/生·学年;
2.金融学、法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520元/生·学年;
3.工业设计、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5500元/生·学年;
4.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日语、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5.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9000元/生·学年;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前三学年28800元/生·学年;第四学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费(参考2022-2023学年学费标准:33252美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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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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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按1600元/生·学年标准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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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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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同时学校设立各项奖学金、外设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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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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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4-8822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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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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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http://www.nbt.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w.nbt.edu.cn;
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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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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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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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学是省州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大理医学院、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两校合并组建成大理学院,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大理大学。经过43年的办学积淀,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药学科、民族文化学科为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多层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地处非省会城市办学高校中成立最早且最先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省级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滇西中心城市——大理。校园占地面积2300多亩,有古城、荷花、太和三个校区。学校芳草凝绿、鸟语花香,被誉为“山水中的大学、大学中的山水”。
学校历来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保”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一、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①大理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8%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 1500元(分为一、二、三等);
②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励志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6%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③大理大学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助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4%评选,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
③国家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 资助标准为3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国家助学金二等,资助标准为250元/ 月、按10个月计发。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大理大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渠道。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为主,在当年录取的学生中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约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65%,具体名额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为共同贷款人向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申请贷款金额的确定依次为学费、住宿费、部分生活费。贷款集中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8月份。贷款的推荐审批及综合考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负责。
三、勤工助学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每年安排200多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目前,校内已设有1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可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凡在学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每月可以获得200元—300元的勤工助学酬金。同时,学校也在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部分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到校外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四、设立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安排15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学生的各种临、特困补助。该经费按在册学生数以一定比例划拨到校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或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灾、水灾、重大疾病等造成学生暂时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500元以内的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由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1000—5000元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享有其他国家临时性补助。
五、保险保障措施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了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学生可以享受的保险保障有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其中校方责任险由学校统一支付保费,学生城镇医保个人缴费150元;学生平安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缴费100元,学生自愿参加。
六、社会捐资助学
目前,学校还设有四川“好医生”奖学等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四川好医生特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七、其他国家政策性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还享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等政策,应届毕业生还享有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大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管理职能部门:学生处资助科
服务咨询电话:0872---2219828
云南省内:提前批次、专项批次、一本批次、二本及预科批次等四个批次
云南省外:山西省临床 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为一本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及专 业均为二本批次
我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