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计量大学 | 湖南理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131 | 315 |
| 校友会(综合) | 226 | 319 |
| 武书连 | 204 | 463 |
| US排名 | 165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037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1 | 73391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3 | 10621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45 | 104838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7 | 28307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7 | 28307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2 | 3136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3 | 5189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5673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生物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5757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64513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7 | 5757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0 | 6360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1 | 10905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1162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163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35 | 163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成为浙江省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建大学和“省市共建”重点大学。
学校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设有19个学院(部、中心)。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5万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连续四年位列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硕士培养高校第一名,2020年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硕士点高校第一。
第四章 录取规则(节选中国计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2021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中国计量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湖南理工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岳阳,临长江、靠洞庭、倚名楼,是一所理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师范教育优势明显,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多科性全日制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本、专科专业46个,其中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5800人(含独立学院1500人)。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东校区、西校区和新校区合理分布在景色秀丽的南湖风景区,校园面积2309亩,校舍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8亿元,图书资料120万册。现代化的大型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网络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电视台、艺术演播厅、设施先进的学生公寓等都为大学生提供了健康成长的学习条件和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1、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艺术专业;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非湘籍考生,必须取得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湘籍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3、湘籍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非湘籍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4
(3)美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成绩;
(4)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时,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报名时的报考专业录取。
5、非湘籍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录取规则:
(1)根据各小专业招生计划数,对报考我院的各省考生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
(2)考生文化成绩符合生源省控制线,根据小专业计划按专业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3)音乐、舞蹈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
6、新生入学时,我院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如发现考试成绩与原测试成绩有较大出入,经核实确属作假舞弊者,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