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计量大学 | 盐城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131 | 320 |
| 校友会(综合) | 226 | 312 |
| 武书连 | 204 | 383 |
| US排名 | 165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037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1 | 73391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 | 83512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3 | 43955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46620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47564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9 | 7856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9 | 7718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2 | 84457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86521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89544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5 | 101766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地理/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4 | 10272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5 | 120395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1 | 23578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25577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29909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地理/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31000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6 | 37391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成为浙江省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建大学和“省市共建”重点大学。
学校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设有19个学院(部、中心)。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5万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连续四年位列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硕士培养高校第一名,2020年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硕士点高校第一。
第四章 录取规则(节选中国计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2021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中国计量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仪器类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类 |
| 自动化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自动化类 |
| 质量管理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工业工程类 |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2002年国家级重点中专盐城商业学校并入。学校现有通榆和新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1000余人,设有文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新能源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城市与规划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2016年普高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江苏省)、1645(中外合作办学)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4.办学类型:公办
5.学校性质、层次:省属、本科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7.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由盐城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今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如因签证等因素无法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本科: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对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按“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分文理,按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5.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以上专业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体育类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6.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7.填报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9.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10.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外省招生录取规则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体检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除外),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七条新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将户口迁入我校,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第八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十条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数的45%,最高奖金额为每年10000元。
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3.“伯黎助学金”:学校每年在新生中设立“伯黎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一助四年。
4.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6.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设立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特困新生就读。
8.各类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春学期困难补助、寒衣补助、车费补助等,特殊困难补助等,补助金额最高3000元。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88223919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212210
学校网址:www.y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招办邮箱:yctuzsb@126.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凡本章程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1.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统考最低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舞蹈统考最低控制线或取得省级联考合格证或者我校舞蹈专业校考合格证。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按下列方式计算:①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总分+省专业统考总分。②音乐类专业:投档分为省专业统考总分。③舞蹈类专业:投档分为校考专业总分。
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无特殊要求。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英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英语(师范)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
| 应用化学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