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工业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
| 软科(综合) | 66 | 74 |
| 校友会(综合) | 78 | 51 |
| 武书连 | 66 | 39 |
| US排名 | 790 | 613 |
| 泰晤士 | 73-92 | 50-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00 | 4156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18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24 | 21450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15 | 2869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1659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8 | 19875 | 4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16644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9 | 19490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07 | 2696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4 | 3256 | 499 |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1953年6月~1958年6月),浙江化工专科学校(1958年6月~1960年8月)、浙江化工学院(1960年2月~1980年10月)、浙江工学院(1978年2月~1993年2月)和浙江工业大学(1993年12月至今)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9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09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浙江工业大学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由学校牵头建设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成为全国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032 88320501(FAX)
招生主页:zs.zjut.edu.cn
电子信箱:zsb@zjut.edu.cn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4年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199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7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建校80余年来,学校一代代师生秉承“经国本,解民生,尚科学”的办学理念和“诚朴勇毅”的校训,心怀社稷,情系苍生,承远古农神后稷之志,行当代“教民稼穑”之为,坚持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道路,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科教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编:712100
招生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87091408,87091409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网 址:http://www.nwsuaf.edu.cn/zhshw/
各学院专业咨询电话:
农学院:87082205 |
植物保护学院:87091270 |
园艺学院:87082543 |
动物科技学院:87092102 |
动物医学院:87091117 |
林学院:87082071 |
资源与环境学院:87080050 |
水利与建筑学院:87092335 |
机械与电子学院:87092391 |
信息工程学院:87091172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87092940 |
葡萄酒学院:87091174 |
生命科学学院:87092013 |
理学院:87092226 |
经济管理学院:87081723 |
人文学院:87092169 |
外语系:87092329 |
创新实验学院:87091065 |
★艺术类专业和生命科学基地班在提前批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
录取原则: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左右。执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其他省份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
第十条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确定专业。
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第十一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录取等特殊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3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满分的70%,同时需要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生命科学类“创新实验班”在2013级新生中择优选拔,计划选拔60名。选拔办法:①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的自主选拔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入校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入学后可申请参加复试选拔,择优录取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非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先将高考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和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