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10 | - |
| 高职排名 | 79 | 3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635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6 | 177876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387 | 231144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5 | 151294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5 | 71792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0 | 187234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6 | 11818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畔,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2002年1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办学60多年来,学校先后被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专业群A类)、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全国职业教育育人成效50强、全国职业教育服务贡献50强、浙江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连续8年获得省教育厅教学业绩考核A级,为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输送了各类人才6万余名,是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养军士生除外)。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详见“全国征兵网”)。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特长等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五)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特长等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及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招生录取,按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200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水利类公办普通高校,隶属于省水利厅。
学校开设有专业3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4个,全国优质水利建设专业2个,全国水利类骨干、特色专业各1个,省精品专业1个,省教改试点专业2个,省示范性特色专业群1个、省一流特色专业群1个,建成省级精品课程15门。拥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示范性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全国水利类重点专业优秀实习实训基地1个。校内实训室84个、校外实训基地125个。图书馆馆藏电子与纸质图书343.32万余册。
与应届生一样。
有东、西院食堂2个大型食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