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科技学院 | 湖北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89 | 312 |
| 校友会(综合) | 293 | 316 |
| 武书连 | 419 | 43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1 | 84987 | 495 | |
| 2021 | 国际班 | 平行录取一段 | 571 | 74459 | 495 | |
| 2021 | 中德联合培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8 | 10100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43 | 106459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 | 83043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14 | 139648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5594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5968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10 | 6238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86 | 74678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8 | 13652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1 | 6182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1 | 6182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6 | 6448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1 | 6714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04 | 6554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490 | 72618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66 | 8449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1 | 15952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1705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7 | 17402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6 | 17758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5 | 18091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2 | 1914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科技学院的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经过4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
学校有两个校区,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毗邻西溪湿地,校园土地面积190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安吉校区位于拥有联合国人居奖美誉的竹乡安吉,土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校园自然环境优美,山明水秀,湖光鹭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长张德江曾赞叹“真山真水,真是读书的好地方”。
以各省公布的艺术类录取批次为准。
1.原则上要求一志愿报考浙江科技学院。
2.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
3.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4.美术类专业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如下:
省份 |
河北 |
安徽 |
天津 |
山东 |
广东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分×0.3+(专业分÷专业满分)×525 |
综合分=(专业分÷375)×700+文化分×0.4 |
综合分=文化分×0.4+专业分×1.5 |
综合分=专业分×1.75+文化分×0.3 |
综合分=文化分×0.4+专业分×1.5 |
省份 |
江苏 |
福建 |
四川 |
湖南 |
浙江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
综合分=文化分*0.4+专业分*1.5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0.7+文化分×0.3 |
综合分=文化分×0.5+专业分×3.75 |
(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公布为准,文化分为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具体以各省政策为准)
5.摄影专业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按美术类招生。
6.表演专业浙江省、福建省按省统考综合分择优录取,河北省按综合成绩录取(规则同美术类),山东省按校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湖北师范学院是湖北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位于国家“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黄石市,已有36年本科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占地2002亩,由中和苑、凤凰苑、青山苑、丹青苑四大区域构成。四大校区自然相连,主次干道纵横交错,校内交通十分便捷,校园功能分区合理,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校舍总面积53.44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校内绿茵广场、花坛公园、形象雕塑、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多次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含专业方向)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主,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 1.68米 以上,女生身高要求在 1.58米 以上。
2、学前教育专业(含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方向)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主。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进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要求男生身高在 1.60米 以上,女生在 1.50米 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
(3)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6)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
(7)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