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农林大学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152 | 256 |
| 校友会(综合) | 200 | 452 |
| 武书连 | 215 | 513 |
| US排名 | 125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70 | 7461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2 | 73119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67 | 78845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0 | 8633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55 | 92468 | 495 |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7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15门,虚仿省级认定9门,虚拟仿真省级立项31项;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五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2900余项,其中,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得全国金奖1项、银奖3项。学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涌现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一段线前1000名、前2000名、前4000名报考我校并录取的考生(平行志愿或院校一志愿,含提前录取批次,下同),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一段线前12000名、前16000名、前1900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定向生除外)并录取的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3.高考成绩列学校录取的浙江新生第1-10名,奖励5000元/人;第11-30名,奖励3000元/人;
4.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艺术类二批新生第1-5名,奖励3000元/人;
5.省外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一批分数线(重点线、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35分(含)以上且在学校该省(市、自治区)对应科类录取考生中排名前三的,奖励5000元/人;
6.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含)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获得新生奖学金但在当年未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奖励。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投档的,我校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办学理念,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努力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学生资助体系完善
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维度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2.校设奖学金
(1)“求是”奖学金: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2)学业奖学金:
学业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500元;
学业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500元;
学业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元。
(3) 集体奖学金:
先进班级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
文明寝室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元。
(4)专项奖学金:
以各学院参评人数5%*1000元为标准。
3.资助类
(1)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55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60元。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为8000元。
(3)勤工助学:800余个岗位。
(4)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其学费和住宿费。
(5)临时困难补助:在校期间,因学生本人重病、家遭灾害或其他突发情况,学校给予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次,每学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