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安徽农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98 | 150 |
| 校友会(综合) | 81 | 127 |
| 武书连 | 99 | 201 |
| US排名 | 696 | 1460 |
| 泰晤士 | 25-3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6 | 56861 | 495 | |
| 2021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1971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653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57 | 9012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9 | 28458 | 48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49 | 40748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603 | 5401 | 5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6 | 5757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5 | 5782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2 | 60038 | 48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88 | 89695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5 | 10564 | 560 |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2011年《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实力首度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06所本科院校中位居第100名,在全国省属师大中位居第7名,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在最新发布的网大2011年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综合实力再次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79所普通本科院校中位居并列第95名。2009、2010年均获全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第2名。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6%以上。2012年学校被省政府授予“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省本科高校唯一),2014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开展的全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连续四年列全省本科院校前茅。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人才,涌现了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学明、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郁国樑、陈志敏等一大批学术精英;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特色高中校长有近一半毕业于我校,为我省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
近年来,我校在引导学生立志考研、出国深造方面作了不少尝试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届本科毕业生继续升造716人,升学率为17.28%。深造的毕业生中有24.30%被中科院系列科研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出国出境升造的本科毕业生145人,主要流向英国、澳大利亚、美国、香港、和日本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其中75人(占51.72%)被世界前100名的高校或ESI世界排名前1‰的学科录取。
学校每年承办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师范类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举办20余场中型专场招聘会以及200多场宣讲会。招聘会单位数量年均超过1500家,提供职位数超过30000个,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岗位信息。学校与杭州、宁波、金华等人社部门共建就业指导站,通过校企联盟、校地直通车等活动走进名企名校。另外,学校常年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有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室,为生涯发展提供一对一咨询辅导;建有“七彩人生职业发展工作室”、“启梦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WE创工作室” “启创创业导师工作室”等多个辅导员工作室,直接为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提供全程帮助。
我校帮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实行“以勤工助学为主体,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励志奖学金,奖学金额每学年分别是: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校励志奖学金2000元。
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每生每年6000元)、社会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设置:学校现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工学院,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15个本科学院。
学生规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753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2445人(博士生197人)。
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6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建有高科技农业园、农萃园、机电工程园等校内教学科研园区;图书馆藏书2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8亿元。
多年来,安徽农业大学各类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05年以来,学校连续七年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中,2008年——2012年连续五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获安徽省人民政府表彰,授予“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另外,学校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政策。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机构。职责为:依据上级有关资助精神,制订资助工作方案,落实资助工作措施,配合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具体资助工作的实施,接受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2、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院学生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资助工作专款;
2、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
3、勤工助学自创经费;
4、社会团体、个人捐助。
5、所有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处设立资助工作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四、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数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5、专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在校学生数的1%、4%、5%、10%,奖金分别为2000、1500、1000、5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勤工助学。在校园内设置1000-12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7、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确定。
8、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齐学杂费的新生办理缓交部分学杂费手续,审核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优先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10、社会资助。学校欢迎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直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实施办法》。
五、贫困等级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程序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6号)
六、助后管理
1、资助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学生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
2、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
3、各学院要以讲座、活动等形式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
4、学校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劳动或活动,接受资助在500元以上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并将参与情况记录在资助劳动登记卡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