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温州医科大学 |
|---|---|---|
| 软科(综合) | 98 | - |
| 校友会(综合) | 81 | 129 |
| 武书连 | 99 | 91 |
| US排名 | 696 | 1344 |
| 软科(医药) | - | 8 |
| 泰晤士 | 25-34 | 35-4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6 | 56861 | 495 | |
| 2021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1971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653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4 | 93513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5 | 11530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15 | 28114 | 495 |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2011年《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实力首度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06所本科院校中位居第100名,在全国省属师大中位居第7名,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在最新发布的网大2011年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综合实力再次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79所普通本科院校中位居并列第95名。2009、2010年均获全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第2名。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我校帮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实行“以勤工助学为主体,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励志奖学金,奖学金额每学年分别是: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校励志奖学金2000元。
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每生每年6000元)、社会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类):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文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20分,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广告学(品牌传播)专业(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办学)≥10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各省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浙江省的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其他省外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及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5%+省考专业分×7.5×25%(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山东省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温州医学院是浙江省省属高等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的前身为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原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改用现名。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是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学校有31个本科专业和1个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1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博士研究生81人,硕士研究生227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70余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同时辅之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一系列配套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
新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问题(最高可贷款6000元/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等;此外,还可申请勤工助学来解决在校期间生活上的困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教学、科研、管理岗位的辅助工作、后勤的劳务工作、家教等其它工作,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工作时间获取不等的报酬,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另外,学校还充分挖掘社会潜力,吸引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同时辅之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一系列配套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0分以上。
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除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外,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详细信息请查阅温州医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