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齐鲁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57 | 386 |
| 校友会(综合) | 437 | 482 |
| 武书连 | 671 | 55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7 | 147181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30 | 12156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9 | 197857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2 | 259108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6 | 205463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35 | 294157 | 15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工科类普通高等院校,前身可追溯到1953年的杭州水力发电学校,1984年成立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年12月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共建高校。2015年2月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年被列入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201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学校实习、实训条件优越,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44个,校外实习基地292个。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基地”和“先进制造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水利工程综合技能实训基地”和“电力工程实训基地”等4个为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共同拥有华东地区最大的河口试验基地。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浙江省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省外按100%-120%以内投档。
2、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专业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浙江省外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三)无专业加试要求。
(四)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选拔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3、 报考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测试的专业相一致,否则无效。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4、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5、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如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8、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因专业培养需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不适宜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报考。
10、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学校招生办:0571-86929123、86929124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0571-86929058、86929057、86929061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0571-86929253、86929252、86929251
建筑工程学院:0571-86929119、86929144、86929145
电气工程学院:0571-86929064、86929065、86929068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0571-86929066、86929141、86929139
经济与管理学院:0571-86929078、86929290、86929079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0571-86929086、86929085、86929082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0571-86929250、86929286、86929259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博学明道,崇德象贤”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服务兴校”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形成了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文化育人等办学特色,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根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实施。
艺术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书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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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31-6677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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