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63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77 | - |
| 高职排名 | 308 | 5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0 | 154799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5 | 17858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60365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4 | 179581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60多年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浙江省文明单位,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唯一一所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职艺术院校,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表演艺术专业目录和配套专业简介、教学标准拟制工作的总领衔单位。学校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校”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20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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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提前招生
2022年我校音乐表演、歌舞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戏曲音乐、舞蹈编导、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文物修复与保护等专业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对象为省内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高或中职毕业生(该类招生已在本年度5月底完成)。
2.单独考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职院校的入学招生考试。考生经职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成绩后,按规定参加全省文化统考。我校主要录取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批次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学前教育)、电子电工类和计算机类考生。
3.定向招生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计划56名,实行招生与招聘并轨,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因岗位需要,须进行专业素质加试,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的相关户籍考生,方可填相关志愿,安排在今年全省普通类提前录取。
4.艺术类统招
报考我校艺术类统招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2022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专业和文化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合综合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应的院校(浙江省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我校艺术类统招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达到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第二批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参加考试并在艺术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5.普通类统招
我省考生按规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统考和选考后,根据考生成绩分段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我校普通类各专业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的考生。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普通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浙江省:
艺术类第二批录取
1.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分段办法。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省外:一般专业分过艺术类省统考过合格线,文化分过省控制线,具体按对应省份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投档程序及办法。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社会、育人为本、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认真践行“修德砺能”的校训精神,大力倡导“进取创新”的校风,“敬业厚生”的教风和“勤学敏行”的学风,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综合素质教育,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求发展,加速争创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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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