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54 | 96 |
| 高职排名 | 216 | 2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7 | 97416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女) | 专科提前批 | 465 | 72448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359 | 93586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29 | 95881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3 | 60557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女) | 专科提前批 | 502 | 24502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429 | 47721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84 | 6029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30 | 535886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058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79 | 54328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171 | 543686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170 | 543710 | 150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航天工业部“甲级优秀学校”◆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著名高职院校”◆重庆市“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先进单位”◆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中央财政支持“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数控技术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重庆市财政支持“会计电算化实训基地”※重庆市财政支持“园林工程技术实训基地”★重庆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计算机类)培训基地”★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重庆市“数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2、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3、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第十九条 学院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的投档录取规则,接收进档考生。注:在内蒙古普通类专业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若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办法;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办法;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9年。学院占地面积78.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8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2.8万册,校内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98万平方米,建有数控操作实训室、电工基础实验室、电子技术实验室、现代控制系统实验室、高级电工实训室、耐火材料综合实训室、物流实训室、汽车驾驶与训练等94个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学生公寓和食堂先后全部被省教育厅评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食堂,基本形成了集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化于一体的新校区。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学校在各省(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照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