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理工大学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42 | 272 |
| 校友会(综合) | 233 | 154 |
| 武书连 | 269 | 272 |
| US排名 | 1667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49394 | 44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2 | 39975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3 | 44205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15547 | 45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1 | 10593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4 | 69332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1922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23738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0 | 32302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6 | 6483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16933 | 456 |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溯源于1940年创办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对外化名“士继公学”)。1950年后,学校先后更名为21兵工厂工业职业学校、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工业部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工业学校、第二机械工业部西南第一工业学校、重庆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7年,昆明仪器制造工业学校金属切削专业并入。1960年,升办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重庆工业学院。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1年,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并入。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饮食服务中心现有5个学生食堂、1个西餐厅、1个火锅厅,建筑面积共计13000余平方米,固定资产近三百万元。2003年经九龙坡区卫生防疫机构进行量化分级检查评估,被评为A级优秀单位。2004年一食堂、二食堂、B区食堂、C区食堂荣获重庆市教委颁发的“标准化食堂”光荣称号。
学校近年来不断完善以“奖、贷、勤、补助”等形式为主的助学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多项奖贷助学金:
一、奖学金类: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1200元/人年、乙等奖800元/人年、丙等奖400元/人年;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享受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500元/人.年、乙等奖3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年;
4)单项优秀奖学金,享受面为5%,额度从50元/次人至3000元/次人;
5)新生特别奖学金,奖金额度分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贷学金类:
1)校内无息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贷款等级分为:甲等1000元/人年、乙等600元/人年、丙等4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20%,贷款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助学金类:
1)校内困难补助,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15%,补助金额为5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补助金额为150元/人月。
学校创建于1949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1996年由阜新矿业学院更名并升格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99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3年获批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年入选辽宁省重点建设的10所国内一流大学之列。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 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奖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奖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奖5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F、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在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如下: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③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⑤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⑥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12000元。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过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暂时无力维持学习和生活的,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蓝焰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宏跃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5)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设有6个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提供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