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63 | 265 |
| 高职排名 | 411 | 45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3 | 186395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0411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8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8 | 28513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4 | 0 | 160 |
中国环保精英的摇篮,放飞绿色理想的家园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景秀美的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全国唯一一所以环保为特色的高职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是由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创办于1979年,前身为国家环保总局长沙环境保护学校,隶属于环境保护部(前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升格为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教学条件不断完善,师资力量日臻雄厚,现已发展成为全国环保专业门类最齐全、实训仪器设施最完备的普通高校。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环境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和“湖南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全国五四红旗优秀团委” 等殊荣。2006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认定为“优秀”等级。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等艺术类文理兼招专业招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助、补、贷、勤、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当地不能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入学报到后可在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在全院范围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办电子信息类高等院校,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内蒙古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全区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就业指导、资助管理、维护高校稳定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先进达标学校”;2005年—2008年连续四年被首府百姓评为最满意的教育品牌单位(唯一一所高等专科院校),内蒙古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和“内蒙古百姓口碑最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中职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