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央美术学院 | 南宁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312 |
| 校友会(综合) | 180 | 256 |
| 武书连 | 365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3 | 35695 | -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8 | 54260 | -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一批 | 496 | 39161 | -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59 | 59343 | - | |
| 2021 | 免费师范生 | 本科提前批 | 451 | 63876 | -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447 | 66169 | -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二批 | 427 | 78339 | - | |
| 2021 |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二批 | 407 | 91443 | -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58 | 126398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7 | 8662 | -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8 | 12674 | -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一批 | 533 | 9437 | -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25 | 11127 | -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500 | 17291 | -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二批 | 491 | 19800 | - | |
| 2021 | 免费师范生 | 本科提前批 | 484 | 21983 | - | |
| 2021 |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二批 | 478 | 23887 | - |
学院致力于建设造型、设计、建筑、人文等学科群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的现代形态美术教育学科结构, 在构建新世纪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以鲜明的中国特色、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和研究成果, 赢得国际美术教育界的高度赞誉,成为中国高等美术教育领域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美术院校, 并在国际一流的美术院校中享有重要地位。
中央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可以追溯至1918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倡导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 著名美术教育家郑锦担任第一任校长。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国立美术教育学府,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开端。
按教育部招生文件《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8条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我校作为无分省计划招生院校,计算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时不计入加分分值。
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按照我校录取规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央美术学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在艺术类提前批次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填报我校有校考专业的考生均须按照我校校考与省级统考的科类对应要求(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在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没有参加我校校考、校考不合格考生或省级统考不合格考生(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不能参加我校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计算相对成绩
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复试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三)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建筑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艺术学理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2.美术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3.艺术史论专业:符合各省级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史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第二十五条 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三)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线。
第二十六条 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故我校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参考线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控制线。
(三)海南省相对成绩计算时使用标准分。
(四)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五)志愿填报涉及院校或专业相关信息由各省编制,须咨询各省教育考试院。
(一)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市美术类(或美术设计类)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
(二)录取办法:
1.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其中建筑类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专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相对成绩排序产生。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x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
3.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学校在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6.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7.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8.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南宁地处亚热带和北回归线以南,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83.14亩。学校图书馆藏书206.61万册,另有电子图书289.6万册,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部属重点院校西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军训工作优秀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等荣誉。
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和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