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沈阳医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268 | 366 |
| 武书连 | 496 | 595 |
| 软科(医药) | - | 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5 | 106846 | 5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2 | 154848 | 400 | |
| 2021 | 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联办 | 本科二批 | 495 | 150381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71 | 187565 | 400 | |
| 2021 | 南乌拉尔学院 | 本科二批 | 430 | 253042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1 | 21385 | 5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0 | 27622 | 466 | |
| 2021 | 南乌拉尔学院 | 本科二批 | 523 | 46101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150381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8 | 52565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03 | 79155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14451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9 | 52162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6 | 81164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0 | 16234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3 | 32023 | 150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是一所以航空为特色,以管、工为主,经、法、文、理、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原航空工业部所属的6所本科航空院校之一,前身为“平原省立财经学校”,后历经“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于1984年正式更名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现为河南省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依据国家资助政策和《郑州航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专升本批
艺术类提前批
国家专项批
普通本科一批
地方专项批
普通本科二批
专科提前批
高职高专批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未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依志愿先后顺序,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为河南省艺术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考生遵从上述录取原则,表演类省统考考生按省统考总成绩投档,已投档考生按统考成绩(朗诵、才艺、形体、表演)中的“形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表演总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计学类、动画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为美术类专业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湖南、安徽、山东按各省平行志愿成绩投档;陕西省执行其艺术类本科B段投档录取原则。
3.空中乘务专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依志愿先后顺序,山东省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河南省考生,省招生办按文化成绩投档,学校对已投档考生按表演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按各省招生规定执行。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1年来,实施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完善、办学特色鲜明、内涵显著提升的本科医学院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2009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率先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7年成为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护理学专业认证。在“2020中国医科大学排名”中,学校位列第32位。在“2020中国大学新生质量排名”中,学校位列第324位。
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750元,按学年评选,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
B.综合奖学金
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金额分别为2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600元/学年,按学期评选和发放。
C.院长奖学金
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金额为4000元/学年。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
(2)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建立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