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96 | - |
| 高职排名 | 234 | 4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2 | 116377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4958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1 | 153877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85 | 169770 | 266 |
学校设立了10个二级学院4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群3个、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排名第一的专业18个;获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7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省级6个,国家级产学研用创新平台1个、省级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校外实习基地41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获奖220多项、省级500多项,在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校收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一等奖数量并列全国第4,获奖数量并列全国第13。建校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近8万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在2021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满意度”排行榜中,我校位列第13名。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
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经个人申请,福建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给以2-10万资金资助,具体资助方案按福建省有关文件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主要用于补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专升本、就业面试等,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毕业生;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业成绩预期达到毕业水平。
“助”—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依据“贫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特别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等政府兜底资助对象)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对一般贫困学生每人每月补助28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
“绿”—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期间,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城乡居民医保
我校全体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2022年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650元/年.人,具体按上级通知为准。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主要面向残疾人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93年创办的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当时主要开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1998年5月,学校开始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填补了浙江省特殊教育普通中专教育的空白。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教育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全国残联系统学校实施高等教育的范例。2001年12月,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为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从中职教育逐渐完善到高职教育。2011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始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4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正式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