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国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要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
学院名称普通类推免生高技能班卓越计划、专业认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711(材料科学卓越)法学院14国防科技学院8环境与资源学院181(采矿认证)1(环境卓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91(软件卓越)经济管理学院47理学院111(光电卓越)马克思主义学院4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3体育学科部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811(土木认证)1(工管认证)1(建环认证)外国语学院16文学与艺术学院14信息工程学院291(自动化卓越)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22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