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招生专业为理工类。第一条招收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
中山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第一条招收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
中山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考核资格名单公示及面试安排初审结果中山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资格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1日至29日。考生可同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n/zzbm/)查询初审结果。考生必须同时通过我校初审和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方可参加考核。
中山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
中山大学2014年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实施办法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4年我校制定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收计划。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招收对象面向就读于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及广东省重点扶贫开发县(附件一)的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且高中三年均在学籍所在的县或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招生计划与专业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生计划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中山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
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
中山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我校将开展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及报考资格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