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8号(过渡校区)。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
7月30日,我院2019年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0人,实际录取20人。凡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通过考生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注:由于工作程序原因,可能会出现在我院网上可以查到录取结果,而在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不到的情况,请在1-2个工作日后再查询即可。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2019年7月30日点击此处进入录取查
报考安徽省文理本科二批次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注:由于工作程序原因,可能会出现在我院网上可以查到录取结果,而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不到的情况,请在1-2个工作日后再查询即可。点击此处进入录取查询系统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2019年7月26
7月21日,我院2019年在江苏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0人,实际录取20人。凡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通过考生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2019年7月21日点击此处进入录取查询系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
8月3日,我院本科第三批录取第一阶段结束。该批次计划招生1860人,实际录取1821人,退档39人。文科类录取新生中,高分为533分,低分为524分;理科类录取新生中高分为506分,低分为477分。报考该批次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安徽教育网、安徽招生考试网、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和168声讯台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8日统一寄出。另我院于8月5日将征集志愿人数为39人(文科征集10人,理科征集29人)。请省控三
7月28日,我院2017年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0人,实际录取20人。凡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通过考生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28日点击此处进入录取查询系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
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注:1、我校参加录取批次为:艺术类2批次、普通文理科0批次(小学教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普通文理科1批次、体育类1批次;2、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
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总体要求“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将严格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招生计划注:备注为师的专业为师范专业。1、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科类安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备注合计 41172020702020402020401004050659530205030402030303020 法学理工64 经济学理工24 222
为更好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让考生更加科学、合理地填报高考志愿,我院将于6月25日至6月29日,分别在合肥、阜阳、芜湖、安庆,分片参加2014年在皖招生院校系列现场咨询会。咨询会全部实行免费入场,请广大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现场咨询会具体安排见下表: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咨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4年6月24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
安徽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