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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使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的要求,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确保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