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的高考优惠加分项目1.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3.烈士子女增加20分;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河北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我省制定了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方案,已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大家正确理解,特做如下解读。《通知》中关于高考优惠加分的调整分三个部分表述:第一部分是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