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共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
国家助学金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13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年。三助岗位津贴1、为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津贴每生不低于2000元/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教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发放。3、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管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400元/月。优秀生源奖学金我校录取的2019年新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给予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