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按照学校2021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安排,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报名于5月6日截止。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复试考核形式及时间安排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各招生院系将于5月10日-17日组织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院系分别在网站发布。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考
各有关院系: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安排通知如下:进入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工程类专业学位政治:35,外语:25,数学:60,专业课:65,总分:263;(二)管理学政治:35,外语:25,数学:60,专业课:65,总分:341;(三)法学政治:35,外语:30,专业课:80,总分:311。资格审查(一)各院系要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学历(学位
各相关考生: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报考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专业类别政治/管综外国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03法学3939616131103社会工作3939616131104教育学(不含体育学)424213632704体育学303010027108工学3232515125308工学(照顾)2929464624308工程类专业学位3232515125312
各位考生:按照学校2020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安排,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报名于6月10日截止。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复试考核形式及时间安排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ZOOM”为备用平台。各招生院系将于6月10日-20日组织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院系分别在网站发布。“申请-考核制”报名费“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不含硕博连读考生)
各有关院系: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安排通知如下:进入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工程类专业学位政治:35,外语:25,数学:60,专业课:65,总分:264;(二)管理学政治:35,外语:25,数学:60,专业课:65,总分:345;(三)法学政治:35,外语:30,专业课:80,总分:325。资格审查(一)各院系要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学历(学位
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ZOOM”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各院系复试工作自5月15日开始启动,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院系网上通知。资格审查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门类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03法学4040606030504教育学(不含体育)40401303100403体育学303010025508工学30304050240MBA/MPA8040155合格生源名单由报考院系公布,复试办法及时间要求另行通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2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二)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
复试资格线的确定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招生规模的120%。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工学学科门类:政治:30分,外语:30分,业务课一:40分,业务课二:50分,总分:240分MBA、MPA专业学位:管理类联考:8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