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由中学提出申请,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以下中学为获得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资质的学校,请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拟定)为进一步推进单独招生的高校自主性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结合学校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试行“中学校长推荐制”录取方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推荐中学范围江苏省内普通高中。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1、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在12月30日前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可传
为进一步推进单独招生的高校自主性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结合学院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4年拟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试行“中学校长推荐制”录取方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推荐中学范围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普通高中。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1、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在单招报名结束(1月20日)前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申请表》(可传真到025-)。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为进一步推进单独招生的高校自主性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结合学院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4年拟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试行“中学校长推荐制”录取方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推荐中学范围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普通高中。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1、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在单招报名结束(1月20日)前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申请表》(可传真到025-)。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