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08】30号),结合我省目前来华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2019年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招生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招生类别学生类别为博士研究生,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得向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提供。招生专业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博士专业均可申请。点击查看授课语言所有专业均为汉语授课。奖学金内容及标准(1)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来华后不予延长。(2)奖学金为
为缓解我校贫困研究生的生活困难,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做好本年度研究生贫困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具体如下: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或处分已经解除;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酗酒、沉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规模,提高层次,支持和鼓励更多外国优秀学生、学者来辽宁留学,经省政府同意设立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外国优秀的学生、学者到辽宁高等学校接受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历教育。省教育厅负责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现将奖学金的类别和申请条件、招生程序、资金管理、年度评审等事项规定如下:奖学金类别和申请条件1.奖学金类别: “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全
“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支持地方奖学金项目”系由中国教育部设立,旨在鼓励和支持省级地方政府设立来华留学奖学金,向已设立省级地方政府奖学金地区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由已设立省级地方政府奖学金的中国有关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高等院校自主招生。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该项目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审批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下载】接收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支持地方奖学金项目来华留学生-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