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办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和认定,确保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材料要求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者需要填写《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复印件上交研究生院(部)。学院审核后填写《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汇总表》。2、录取的推免生根据报考类别确定,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特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新生奖学金,具体办法如下:第一条奖励范围本校注册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第二条奖励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2.以推免生方式录取为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第三条奖励标准1.“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