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我校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我校2021年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接收报考类别码为“1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截至2020年10月15日,部分考生填报报考类别信息不符合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请涉及考生在10月31日前修改相关报考信息,以免影响后续考试录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均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方便全校教师和广大考生全面、深入地了解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培养政策,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招生1.招生考试。从2017年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复试要求等均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2.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