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0〕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0〕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9〕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9〕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9:00开始考试地点:主教学楼101教室面试见具体通知。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2019年6月3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津招办高发【2017】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
1.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中职生).doc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分类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分类.doc2.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高中生).doc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津招办高发【2017】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各科考试大纲(2016.9公布)1.D:2017年春季招生春季高考大纲春季高考(中职)语文大纲(2016.9.29).doc2.D:2017年春季招生春季高考大纲春季高考(中职)数学大纲(2016.9.29).doc3.D:2017年春季招生春季高考大纲春季高考(中职)英语大纲(2016.9.29).doc4.D:2017年春季招生春季高考大纲春季高考(中职)日语大纲(2016.9.29).doc5.D:
2014年我市普通高校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开始2014年我市部分普通高校继续进行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升本科”)。为增加高职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今年扩大了高职升本科招生规模,新增加4所独立学院参加“高职升本科”招生,共有14所高校,安排招生计划2262个,比去年增幅36.5%。全市报名从2013年12月5日至10日进行,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
2016年我市继续进行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14所普通高校安排招生计划1879个。考试报名安排在2016年1月7日至12日,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高职升本科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