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试录取”办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我院“免试录取”资格: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2、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4、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于2017年4月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项参照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不作累计,以高项分值作为自主加分成绩。A.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1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10分C.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