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的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6〕20号)的要求,我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改进意见: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志愿设置2017
贵州: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促进考试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要求,现一并印发,请遵照执行。加强组织领导。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
四川: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报名(一)报名资格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