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新生奖励办法为奖励考入我院的优秀新生,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评选范围凡我院(浙江省代码0063)录取的2016级浙江省普通高考文理科及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新生。评选条件(一)高考总分列在全省普高文理科第三批名次文科理科奖学金前10名前10名10000元前50名前100名5000元以上奖学金不以名次而累
第一条奖励目的为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学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奖励对象、等级及金额(一)奖励对象:优秀新生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用于奖励当年报考我校且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入学的浙江考生。(二)奖励等级及金额: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1、普高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