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身体健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63。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办学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