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2016年
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杨超、林贵平
副组长:赵小虎
成员: 王晋军关志东邢誉峰沈作军王青云黄勇蒋崇文高静
秘书:史京玲
二、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1.
(1)2016年统考博士已参加过第一批次统考博士复试、但未被第一批次拟录取的:
(2)或者本学院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硕士,第一批次未被拟录取的。
2.
请填写《申请第二批次录取博士》申请书,本人签名后送到C805。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
(一)统考考生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
.专家推荐书2份,
要求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
3
.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4
.硕士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
.学生证(应届生)/学位或学历证书(往届生)复印件。
7
.政审表。
以上7项材料均须A4纸大小,按照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8.
体检表:学生向学院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及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
(体检证明单独放置,切勿和其他材料订在一起) 。
以上
1-8
项,已经参加过第一批次复试、且材料齐全者不用再交;材料缺失的请补齐。
9.
研招办将通过学信网校验考生的学籍和学历学位信息,对有疑问的考生要求提交相应的认证报告 (
不和以上的
1-7
所列材料装订,需要单独交 ) 。
(二)硕博连读
请递交《硕博连读申请表》。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法:
1
、 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请注意手机和邮件保持畅通(已参加过第一批次统考博士复试的考生,上次的复试成绩有效,本次不参加复试)。
2
、 硕博连读为面试
面试满分300分,主要考察:
(1)专业能力;
(2)专业外语及口语表达能力;
(3)逻辑分析能力;
(4)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5)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
、硕博连读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五、
说明
1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4.
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须提供的材料。
7
.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8.
联系人:史京玲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址:北航新主楼C座805室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
年6月8日
原标题: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