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报考条件、分数线、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2018-12-26 12:11  扬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计划
  • 二、组织与领导
  • 三、复试工作
  • (一)复试分数线
  • (二)复试内容
  •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与要求参见附件7)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有关要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简章和复试录取情况表备注说明。
  • 2.各学院在对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复试时,需要求考生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 3.面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及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形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要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4.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
  • 5.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 6.学院负责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专业课试卷的命题、印制与评卷工作。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根据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内容确定。专业课试卷命题要求参照我校《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研〔2013〕2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试题及其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 7.对同等学力考生(即以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 (三)复试成绩
  • (四)复试时间
  • 1.专业课考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情况自主确定。考场应集中统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选派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并培训工作人员,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专业课考试工作。
  • 2.体检安排。3月27日-4月3日,校医疗服务中心(江阳路北校区北门向西约100米,下同)及校医疗服务中心扬子津校区卫生所(负责扬子津校区各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3.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应于4月6日前完成。
  • (五)其他工作
  • 四、调剂工作
  • (一)调剂要求
  •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即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上述7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7个专业。
  •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 (二)调剂程序
  •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 2.学院登录调剂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向拟复试考生发调剂复试通知。
  • 3.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 五、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
  •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 六、录取工作
  • (一)录取类别
  • (二)综合成绩计算
  • 1.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及2017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基础需求、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科研贡献、培养绩效、社会需求及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及学校专项)等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各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及农村教育硕士)。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监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负责人任组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结合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各学院应对复试小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时须执行相同的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复试的情况下,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可适当从校内、校外调剂部分合格考生参加复试,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复试包括报考资格审查、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与要求参见附件7)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有关要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简章和复试录取情况表备注说明。

2.各学院在对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复试时,需要求考生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面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及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形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要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复试应有评语、成绩和详细记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由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当场填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材料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4.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

5.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学院负责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专业课试卷的命题、印制与评卷工作。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根据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内容确定。专业课试卷命题要求参照我校《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研〔2013〕2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试题及其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7.对同等学力考生(即以专科毕业、本科结业、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所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研究确定。加试科目按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要求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与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四)复试时间

1.专业课考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情况自主确定。考场应集中统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选派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并培训工作人员,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专业课考试工作。

2.体检安排。3月27日-4月3日,校医疗服务中心(江阳路北校区北门向西约100米,下同)及校医疗服务中心扬子津校区卫生所(负责扬子津校区各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派专人负责将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带至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3.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应于4月6日前完成。

(五)其他工作

各学院应将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小组名单、专业课命题人员、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名单,以及有关专业课考试工作安排于复试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及体检费(20元/生)。学院在复试考生报到前通知考生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cn/)缴纳复试费及体检费,确需发票的考生可在缴费后一周内携身份证在财务处自行领取票据。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即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上述7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登录调剂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向拟复试考生发调剂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五、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下列初试成绩要求者均可参加复试:

全国统考或法律硕士联考:初试成绩单科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240分;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加分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中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综合成绩计算

1.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3×40%。

七、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各学院应将本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复试录取程序,规范复试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原标题:2017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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