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5个本科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各学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的通知》和《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在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为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1〕41号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学科专业和数量(一)列入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各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二)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可招收直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2年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热烈欢迎获得2022年推免生资格的同学报考我校。现就接收推免生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接收条件及申报专业条件(一)接收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抱负、有道德、守纪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三条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
各学院: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遴选条件(一)按照国家普通
各学院、相关部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
各学院、相关部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
各学院、相关部门:为了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