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公费生招生工作通知(分数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招生计划)

2019-02-02 10:57  曲阜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培养学校
  • 二、招生计划
  • 三、招录条件
  •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 (二)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线。
  •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或医学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 四、招生录取
  • (一)志愿填报。
  • (二)录取办法。
  • 五、签订培养协议
  • 六、工作要求
  •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是实施公费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市教育、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把“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和“公费农科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阶段毕业生报考。
  •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招生录取协调配合,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扎实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在公费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制定公费生培养方案,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2.2018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 3.2018年山东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
  • 4.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

关于做好2018年公费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18〕13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农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6〕1号)、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17〕9号)、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并启动实施农科生公费教育政策。为做好2018年“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和“公费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德州学院等17所高校承担。

公费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等5所高校承担。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鲁东大学等3所高校承担。

二、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6000人,公费医学生培养计划1030人,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300人。

依据各市申报的公费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18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3)。公费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低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或医学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公费生志愿,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三类公费生不可兼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

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设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同时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院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录取办法。

公费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1.2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计生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8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见附件4),连同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局或卫生计生委或农业局(农委)。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卫生计生委或省农业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是实施公费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市教育、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把“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和“公费农科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阶段毕业生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招生录取协调配合,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扎实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在公费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制定公费生培养方案,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1.2018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2.2018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3.2018年山东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

4.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7日

原标题:2018年山东省公费生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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