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自动化学院”)2023年拟招收普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51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 ,普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1名,卓越领军专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0名, 强军计 划专项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名。其中, 卓越领军专项招生人数和导师信息如下表所示。
拟招生专业 |
拟招收人数 |
备注 |
电子信息 08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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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领军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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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08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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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招生指标将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下达为准。
一、报考类型
自动化学院博士招生方式有三种: 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拟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其中,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重点招收在科研院所从事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本招生方案适用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 本科直博招 生计划的考生按自动化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3、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硕博连读(含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
1、考生须为报名时已完成本单位规定课程学习的我校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2、考生专业方向排名原则上应在前 70%且已选学的硕士核心课程成绩均不低于 70 分。
(三)申请考核制(含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
1、境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已经取得近两年内(按2023年入学年份计算)境外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3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并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科毕业高校须同时入围QS、USNEWS、THE、ARWU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
(3) 成绩优秀, 在本科毕业高校的GPA原则上不低于3.5 (满分为4),对已 有较为显著学术研究成果的(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获得认定) ,GPA不得 低于3.2 (满分为4)。
2 、其他优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道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
(2)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创新性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在国内外重要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含在线发表) ;授权发明专利 发明人;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奖者;省部级科技奖励或一级学会科技奖励获奖者;
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研究成果。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实质性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科技研究工作(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 ,或达到相同级别托福(TOEFL) /雅思(IELTS) /GRE成绩, 或在英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或工作一年(含) 以上, 以及其他英语水平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2)其他语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说明
1、强军计划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一) 基本要求和(三)申请考核相关要求”,同时, 还需满足学校相关报考规定。(详见链接中“三、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要求”中的规定http://yzb.***.cn/info/1036/2772.htm)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该专项指标未下放至学院, 考核合格后招生名额由学院向学校另行申请, 指标由学校统筹后确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一) 基本要求和(三) 申请考核相关要求”,同时, 还需满足学校相关报考规定。 (详见链接中“三、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中的规定http://yzb.***.cn/info/1036/2772.htm)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自动化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自动化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督查。学院工作小组聘任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工作组。拟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生的导师本人可参与拟招 收的博士生综合考核面试环节, 但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代替参加, 参加考核专家成 员须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需在2023年3月13日14:00至2023年4月24日17:00,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录, 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 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 ,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二)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考生按要求准备A和B中规定的材料:
A.基本报名材料:
(1)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 (仅申请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填写)。
(2) 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 请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有考生硕士就读学院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 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附件2), 其中一份须为考生的硕导(或学院领导)推荐书(若该导师不是教授,须另附导师的推荐书一份,共需要3份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4)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原件; 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且加盖人事部门(或档案部门) 公章的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 若无工作单位, 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出具档案内存放的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7) 《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表》 (附件3),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并加盖公章。
(8)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4)。
报考硕博连读: 材料(1) – (8)准备扫描版,并按A1、A2、A3、A4、A5、A6、A7 、A8命名。
报考申请考核: 材料(2) – (8) 准备扫描版,并按A2、A3、A4、A5、A6、A7、A8命名。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应携带原件进行复试)。
(2)应届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各1份);
往届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
(3)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如论文、奖项等。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材料(1) – (4)准备扫描版,并按B1 、B2 、B3 、B4命名。
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 一经发现不符者, 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C.提交要求:
(1) 发送电子文件时请将所有文件存于一个文件夹, 并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
(格式为.zip或.rar),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
(2)邮件主题为“2023博士申请材料(注明: 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姓名+报考导师姓名”。
(3)申请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所有电子版材料须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24日下午17点期间,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phd003@***。纸质版材料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4) 考生须确保上述提交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如果出现材料错误或造假等不良情况,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自动化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将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 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 硕士学位论文 (或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考生参与科研活动、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专家推荐书以及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做出初步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结果。
(四)综合考核(总分300分)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成绩低于50分, 或综合考核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1、笔试:全院统一试卷,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与矩阵论。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主要考核评价考生的思政、视野、创新能力、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
及培养潜力。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 容为: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学术道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专业所属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100分)。
(3) 综合考察考生身心健康、英语水平、科研经历、科研道德、创新意识、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100分)。
3、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结合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学院将根据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计划, 参照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
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北航自动化研字〔2021〕25号》第二十三条录取原则, 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工作小组审定后按要求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时间节点
报名(含非全日制):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4:00至2023年4月24日17:00,接收材料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24日工作日下午17点,咨询电话:010-82338370,报名成功为网报缴费和接收材料全部完成。综合考核名单和时间安排预计将于2023年4月下旬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招生过程中, 自动化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以及第一批拟 录取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批拟录取工作。如第一批招生后尚有名额剩余, 学院将组织第一批未录取的合格生源开展第二批拟录取工作, 直至学校下达名额用完为止。学院原则上不再组织第二批招生报名工作。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自动化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博士生招生导师名单、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自动化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如名单出现变动, 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自动化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电子邮箱, 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 经调查属实的, 由综合考核工作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各自网站公布监督电话, 受理考生投诉, 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情况。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综合考核工作组对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 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监督投诉电话: 010-82338370
六、其他
1、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若上级对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自动化学院将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原标题: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