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以上招生计划仅作参考,具体计划以2013年黑龙江省招生来源计划本为准。
招生计划及测试内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测试科目考试内容表演60人(戏剧表演30人、戏剧编导30人)戏剧表演1、朗诵与命题朗诵40分2、命题小品30分3、演唱与形体30分戏剧编导1、命题编讲故事30分2、作品分析40分3、命题小品30分绘画60人书法1、楷书默写30分2、隶书临摹30分3、书法创作(楷书外另选一体)40分动画80人摄影1、设计素描40分2、速写10分3、摄影理论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