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并明确各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使用办法。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简章应于2013年3月15日前提供我办。
1.美术类(1)考试科目及分值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校考实施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新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目录,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与影视学类中的非省统考专业外全部实行统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
报名按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1)考试科目及分值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院校应在2015年12月15日前向我办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办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制定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年度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校考专业考试信息(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要求)、招生专业是否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及使用办法等。高校应在2016年12月15日前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我院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制定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年度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校考专业考试信息(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要求)、招生专业是否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及使用办法等。
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学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学校应在2015年1月31日前向我办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办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并明确各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使用办法。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简章应于2013年3月15日前提供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