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
1.美术类(1)考试科目及分值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校考实施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新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目录,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与影视学类中的非省统考专业外全部实行统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
报名按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1)舞蹈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舞蹈编导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命题即兴编舞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29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舞蹈表演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29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18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听音为2012年12月15日。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1.录取批次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高职(专科)院校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2.志愿设置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1)考试科目及分值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