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美术类专业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黑铅笔或炭笔,200分);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200分)。(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音乐学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要求: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

合格成绩及报考高考志愿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可到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网址:http://jwc..cn/zsb);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将合格名单报送到考生所在的省招办备案,合格考生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

报名考试时间、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考点(黑龙江省美术类、音乐类及编导专业考生)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22日考试时间:2013年1月23日报名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学费标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594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表演、编导、动画专业682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音乐学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要求: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2.音乐表演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160分)。要求:选择器乐的考生,所使用的乐器仅

1.音乐学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要求: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

2.音乐表演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160分)。要求:选择器乐的考生,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2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圆号、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

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数以及合格数吉林师范大学全部招收本科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5个专业共招生50人左右,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2个专业共招生30人左右,编导专业25人左右。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会酌情调整招生计划,后按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数。

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对应黑龙江省艺术相应批次)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录取原则音乐学、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