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及其他(一)加强对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监督: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由研究生处、纪委、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和录取有关的工作。4.实行信息公布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33515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附件大小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70820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335328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大小附件一: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附件二: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时间安排.p

六、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以及复试结果等信息都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

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335328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33515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33515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335328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335328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