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未设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考确认单》。
3.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按照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和公示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高考录取结束后,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可上浮5分)若达到或超过该省的理科试验班(包括高等工程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和华罗庚班)的录取分数线,考生经申请可参加一次理科试验班选拔,入选者可进入相应的理科试验班学院学习,未能入选者继续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监督机制 1.学校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15日起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5日。 2.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由推荐中学上传
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 电子邮箱:zsbgs@.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n/zsweb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报名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 电子邮箱:zsbgs@.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n/zsweb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
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人数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对象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2、考核办法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物理。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农村专项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未设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北京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