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以上招生计划仅作参考,具体计划以2014年黑龙江省招生来源计划本为准。
招生专业表演、书法学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