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我校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教育厅、招考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等。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灵海路3111号邮编:266427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4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我校报考代码以各省市招考院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报考代码以各省市招考院编印的《2014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报考代码以各省市招考院编印的《2014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