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

四、报考条件(一)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③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三学生报考)(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

一、报名条件1、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于2011年(含)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在三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于报名后补修所申请专业2-4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具体补修科目见“专业目录”),并取得合格成绩。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不含“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4年9月1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或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一般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

四、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不含“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4年9月1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或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一般不得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