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报名(一)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均为A4纸):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2、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4、往届生需提供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学费及奖助贷政策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同时,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等,资助研究生学习。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及时网上公布。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协议书。考生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党员关系不转入我校。

3、地点:第五教学楼123室。考生本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现场照相后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

九、其他1、报名及考试等有关问题如有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2、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合同履行期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九、其他1、报名及考试等有关问题如有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2、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合同履行期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九、其他1、报名及考试等有关问题如有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2、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合同履行期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一、招生规模201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形式普通招考。

九、其他1、报名及考试等有关问题如有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2、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委托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合同履行期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