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各部委网上可查实)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17:30前向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04)提交证书原件以及学校证明原件。

免试资格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各部委网上可查实)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17:30前向招生就业处(

3、面试免试考生标准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3、面试免试考生标准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3、面试免试考生标准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3、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官方网上可查实)、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23日15:00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学府路校区办公楼104室)提交证书原件。

3、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官方网上可查实)、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23日15:00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学府路校区办公楼104室)提交证书原件。

免试资格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

3、免试资格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各部委网上可查实)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17:30前向招生就业

免试资格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

免试资格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